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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清生活网 中日商贸网讯 数字经济发展再添“强引擎”!近日,福建省出台《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十条措施》(以下简称“数字经济十条”),明确到2027年累计培育500家以上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(简称“数创企业”)、引育300家以上标杆和创新数据企业,通过“政策+资金+场景”组合拳,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。
❶ 聚焦五大前沿领域,最高1000万支持创新平台建设
“数字经济十条”聚焦人工智能、工业互联网、网络安全、区块链、智能制造等前沿赛道,提出建设一批省级联合实验室、创新中心和技术转化基地。对牵头创建国家级、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的数创企业,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后补助;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可获1000万元扶持。同时,企业购买重大科技成果最高可按技术交易费用的30%获得补助,单个企业年补助上限300万元,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。
❷ 财政金融“双发力”:政府基金让利50%,国省两级补助最高500万
资金支持方面,福建打出“财政+金融”组合拳。省级政府引导基金建立让利机制:政府出资可提前按不低于净值或原始出资额加门槛收益率退出,子基金清算时最高让渡50%收益给管理机构和社会资本,降低市场主体投资风险。
财政资金方面,中央预算内资金、超长期国债、省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等将向数创企业倾斜,重点支持数字化转型、数据基础设施等项目。对入选国家级数字化转型示范的项目,在国家补助基础上叠加省级奖励,最高500万元(国省两级补助总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%),形成资金支持“叠加效应”。
❸ 从“源头发现”到“出海服务”,构建全周期培育生态
“数字经济十条”覆盖企业培育全周期:前端优化数创企业源头发现机制,后端强化出海服务;中间通过“数据要素赋能提升行动”“算力资源高效供给”“场景开放+应用驱动”等措施,破解企业发展痛点。同时,在人才队伍建设、创新策源能力提升、开放包容发展环境等方面同步发力,为数字经济企业提供“全链条”支持。
“福建正以政策红利激发数字经济创新活力,”业内人士表示,“‘数字经济十条’的落地将加速形成‘培育一批、引育一批、标杆一批’的梯队格局,推动数字经济成为福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增长极。”
(来源:福州日报 记者 冯雪珠 颜澜萍 编辑:福清生活网 中日商贸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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